水灾的人为因素
Авакян А.Б., Полюшкин А.А., 刘思和
1990, 9 (1):
21-25.
doi: 10.11820/dlkxjz.1990.01.005
在各种自然灾变(地震和火山爆发,尘暴和干旱中,水灾占有显著的地位。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最近100年来,因水灾而丧生的人达900万许多国家每年有大片土地被淹没。苏联遭受水灾的面积达50万平方公里,美国28万,印度25万,巴西30万,法国1万平方公里(分别占上列各国陆地面积的2.2%,3%,7.6%,3.5%和1.8%)。在人类文明发展的整个历史时期内,洪水和汛水曾经给经济活动带来巨大的破坏。古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和中国,对水灾的严重破坏后果的最早记录可以追溯到纪元前3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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