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区域协同治理与国外大都市区比较研究
苏黎馨, 冯长春

A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regional governance models of the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 and several foreign metropolitans
Lixin SU, Changchun FENG
表1 京津冀协同治理与国外治理模式比较
Tab.1 Comparison of governance models of foreign metropolis areas and the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
比较内容 京津冀地区(现阶段) 德国柏林—勃兰登堡地区 日本东京首都圈 法国巴黎大都市区
参与
主体
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参与 地方政权、地方部门代表、各类社会志愿者等 中央政府、都县政府、指定城市、市町村政府和团体、经济团体等 中央政府、各大区政府、各市镇政府、非政府组织等
治理
手段
行政手段为主 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相辅相成 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相辅相成 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相辅相成
协调
机制
协调者 不固定(松散议事制) 柏林—勃兰登堡联合规划部 首都圈广域地方计划协议会 巴黎大都市区(设固定行政层级)
矛盾处理 不明确 分歧台阶制度 广域行政体内部相互监督 类似市场机制
动态监管 缺乏 合署办公,相互监督与约束 PDCA政策循环反馈模式 中央政府下放部门直接参与区域治理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