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模划分新标准的适用性研究
戚伟, 刘盛和, 金浩然

Applicability of the new standard of city-size classification in China
Wei QI, Shenghe LIU, Haoran JIN
表1 新、旧城市规模等级划分标准比较
Tab.1 A comparison between the old and the new standards of city-size hierarchy
划分标准 共同点 不同点
空间口径 人口口径 分级标准
新标准
(2014年)
对城市的界定的一致。包括设区城市和不设区城市(县级市)。设区城市由所有市辖区行政范围构成,县级市即自身行政范围。 城区,即城市行政范围内实际建成区所涉及到的村级行政单元。 城区(常住)人口,即居住在城区内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 五类七档:
>1000万(超大城市)
500~1000万(特大城市)
300~500万(Ⅰ型大城市)
100~300万(Ⅱ型大城市)
50~100万(中等城市)
20~50万(I型小城市)
<20万(Ⅱ型小城市)
旧标准
(1989年)
市区,即全部城市行政范围。 市区非农业(户籍)人口,即市区内具有非农业户籍的户籍人口。 四级:
>100万(特大城市)
50~100万(大城市)
20~50万(中等城市)
<20万(小城市)